L1签证分为以下两类
1.      L1-A:高级主管签证:
是给予在中国母公司工作最少达一至三年的高级主管及人员的非移民签证。持L1-A签证者将获许留美工作一至七年。
  2.L1-B:特殊知识人才级主管签证
是给予在中国母公司工作最少达一至三年的特殊知识人才级主管人员的非移民签证。持L1-B签证者将获许留美工作一至五年。 (持L1签证人的家属可以申请L2非工作签证来美陪伴。)
 
申请条件:
1、公司:
申请表上所填写的驻美公司必须是中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在L1申请人来美工作期间,中国的母公司及其它分公司必须继续正常动作。
  2 职位: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职权:
           A.高级主管
直接领导公司管理系统或重要部门。
统筹公司或部门运行的政策及作业指标。
管理公司部门、小组或项目每日的动作。
监督管理公司部门及小组的主管。
指导公司部门和小组重要项目的执行。
拥有公司业务各方面的日常工作决定权。
拥有解雇及招聘员工的权力。
           B.特殊知识人才级主管
具有对公司产品、服务、市场销售、投产方面专业知识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