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从签证到绿卡
跨国公司经理自申请L-1签证起,到一年后申请绿卡,已经成为企业人士移民美国的捷径,比之于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在美国设立公司,既不需要百万美元的投资,又不需要雇佣十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也没有两年临时绿卡的限制。所以,虽然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引人注目却少人问津,而跨国公司移民却人人趋之若鹜。根据美国移民局1996年公布的数字,在1994年财政年度(1994年9月-1995年9月),申请百万投资移民批准的个案仅为444人(包括申请人的家属),而同年以跨国公司经理申请移民的人数,则为13,000人。移民局尚未公布1995财政年度的申请人数,但可以肯定的是,以跨国公司经理申请L-1及其后移民的人数会大大增加。
今年国会通过了旨在控制移民的移民法案,给许多初来美国的人造成许多困惑与恐慌。坊间流传许多说法,更使大家感到不安。本协会每天都接到许多电话,询问有关L-1及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的法律是否会取消或者严加限制。另外,也有不少人得到错误的资讯,以讹传讹,给公司业务的经营和个人移民的申请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和耽延,在精神是财力上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使人为之扼腕叹惜。本文拟就有关L-1签证到绿卡的过程作一较为系统的介绍,望能为我的客户和读者解疑。
一、基本法律规定
应该首先指出的是,关于L-1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的法律规定,目前并无任何改变,移民局审核有关申请的法律标准也没有变得更为严苛。数月之前移民局分区中心(如位于拉古纳尼盖尔的加州分区中心)曾设计出专门“对付”中国大陆公司L-1申请的表格,要求各种证明文件。目前已涉嫌歧视而停止使用。同时,移民局批准申请的时间也增快。法律规定移民局应在30天之内批覆L-1申请。但一般说来,L-1申请报给移民局之后,只要资料翔实,符合要求,都会在两个星期左右得到批覆,最快的三天就会批下来。至于跨国公司移民申请,移民局通常需要80左右批覆,但一般会在四五十天左右批覆,也有的三五天就得到批准,不过这应属于例外。
2008-4-30 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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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Sharon 分类:L1企业家移民
赴美L1签证相关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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