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的申请程序
L1签证的申请必须首先由准备调派雇员的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移民局提出陈情申请(Petition)。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可以是公司分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但其与海外公司必须有前述隶属关系。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没有分支机构,则可成立新公司,以该新成立的美国公司作为陈情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美国公司的有关材料、海外母公司的有关材料、两者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材料这四类。当申请由移民局核准后,申请人即可凭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关材料向境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签证申请获准后,即可赴美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一般同批准件的有效期相同,但通常不超过两年。
如果申请人已持其它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同时又符合申请条件,即可在境内直接申请转换身份。但申请人必须是合法进入美国的,其身份是可以转换的,同时在美没有非法工作记录,I94入境卡也未过期。申请人转换身份的申请同雇主公司的申请一起向移民局提出。如果申请被批准,其在美国的L1身份既确立。对申请人来讲,无论是在境外获得签证,还是在境内转换身份,其作为L1身份在美国是完全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签证有出入美国的自由,而境内转换身份如要出入美国,还须向境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申请人在境内转换身份后,如果有签证上的需要,则可考虑向其居住国使领馆申请,或者赴美国边境国(加拿大或墨西哥)使领馆申请。两者的申请程序有所不同,所需材料基本一样。但区别在于,向居住地使领馆申请,如果不能获准,申请人则不可再进入美国。向边境国使领馆申请,如签证被拒绝,在30天内尚能返回美国。
不过,到底以什么方式来申请,应按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及个人背景比较有力,准备的资料又充分,则以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准后再向使领馆申请签证。这样当签证获准后,申请人不仅具有L1工作身份,同时具有出入美国的签证。但如果申请人的案例相对不那么有力,同时申请人已进入美国,则不妨考虑在境内申请转换身份,待身份获准后再考虑签证。也就是说,境内转换身份受到一次审核,而使领馆申请则为双重审核。
2008-5-7 9: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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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Sharon 分类:L1企业家移民
赴美L1签证相关问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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