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移民网报道,新政策应该自2009年2月2日起生效。新政策将与现行政策相似,有一些重大的变化,列举如下:
管理经验的定义
投资者需要在申请前过去的五年期间至少获取两年的管理经验。但是,投资者的管理经验不再需要从盈利的企业中获取了。
为了放宽符合项目要求的管理者人群,对管理经验的要求级别将更加灵活变通。现在,有预算控制能力的部门经理也将符合条件,不用考虑公司的规模和员工的多少了。
对于即要行使管理职能,又要进行专业活动的申请人,甄选不再要求他们的全日制管理经验了。
对于专业人员,他们将需要至少聘用两名员工,每名员工一周至少工作30小时。仅有一名员工每周工作60小时将视为不合格。员工可以是家庭成员(当然,全日制的学生除外)。
净资产的计算
投资移民者需要拥有80万加币的净资产。在现行制度下,这些资产必须从合法的经济活动中积累,如果随行配偶的权益属于外国侨民,并投入了该投资者既占权益也参与管理的企业里,则配偶的权益净值也可计算在内。
在提议修改的政策下:
净资产可包括申请人获得的捐赠和遗产,也包括其配偶的资产。但是,在申请前六个月之内获得的赠予不计算在内。
如果,配偶的资产一旦申报,配偶的资产来源也将被评估。因此,是否申报配偶的资产,取决于主申请人。申报的话,须提供配偶资金的积累历史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
甄选面试依据申请人的文件
目前,所有的投资者要求参加甄选面试。
在提议修改的政策下:
是否甄选面试是由申请人的案件决定的。甄选面试的地点,大多数发生在申请人每年申报资产的机构所在国家内,如欧洲国家、美国等等。对于中国申请人,我们认为,魁北克移民局将通知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去参加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