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 -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 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EB- 5获得资格
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 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 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五十万美元
地区中心方案
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于 1993 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了一项“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即投资人若投资于通过美国政府核准的“地区中心”,则移民申请的投资额可降到五十万美元,并对原移民申请条件中“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 会”的规定,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此项资格条件的放宽,大大吸引了一批不太熟悉美国商业环境的外国投资人。( * 依照美国移民法规定,地区中心移民方案目前的法定时效将施行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止)
美国“地区中心”的申请,经过政府的严格、繁复的审核,至今已有 27 家“地区中心”获准设立。
宽松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 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所得。投资者无须放弃自己本国的生意而亲自经营 EB-5投资项目。另外,“全家移民”也是EB-5 的一大特色:即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儿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美国政府规定有条件绿卡的期限是两年。在两年届满的前三个月内,投资人可向美国移民局提出解除有条件移民签证的申请。只要此时投资人的投 资仍真实存在,就将获美国移民局的批准成为永久居民。投资人在持有条件绿卡期间,不但可自由进出美国,无移民监的困扰,也有在美国工作的自由。如果投资人 在原居住国因事业须照顾,也可选择不长期居住美国而不影响其移民身份。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 EB-5 签证的名额有 10,000 名,其中有 5,000 个名额将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Regional Center)内的投资人。
申请流程表
第一步
与美国投资移民公司签署投资合伙协议和认购协议,将投资款项汇出,完成投资手续。
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美国移民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一般一到三个月。
第二步
第二移民申请获批后,收到移民局寄出文件包,并完成填写。
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谈。
等待过程一般六到八个月。
第三步
面谈后,美国使馆发给有条件绿卡。
拿到绿卡后需在180天内入境美国。
第四步
拿到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解除条件限制。
获得永久绿卡,在美国居住满5年可以宣誓成为美国公民。
EB-5投资绿卡
1、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
答: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2、“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b. 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c. 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五十万美元。
3、什么是美国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答: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地区中心 移民方案”即投资于美国政府核准的“地区中心”,则移民申请的投资额降到五十万美元,并对原移民申请条件“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可直 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4、美国有哪些“地区中心”?
答:经过美国政府严格、繁复的审核,至今共有27家“地区中心”得到批准。其中本公司重点推荐的西雅图地区投资项目就是在1996年获准接受外国投资移民的地区中心。
5、每年“EB-5”签证的名额有限制吗?
答:有的。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6、申请“EB-5”移民的条件有哪些?
答:美国“EB-5”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不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
7、申请“EB-5”移民,需要多久才能获得“绿卡”?
答: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三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
8、有条件限制绿卡能变成正式的绿卡吗?
答:美国政府规定有条件绿卡的期限是两年。在两年届满的前三个月,投资人可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有条件移民签证的申请。只要此时投资人的投资真实存在,就将获美国移民局的批准成为永久居民。
9、我获得绿卡后,是否必须去美国居住和经营?
答:凡是投资到美国政府特批的地区中心的移民,无移民监的困扰,可自由进出美国,投资者不用放弃自己本国的生意而亲自经营EB-5投资项目。
10、我可以为我的家人申请EB-5吗?
答:可以的。只要投资人的投资额达到“EB-5”的规定,则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儿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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