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概览:

1.金融经济香港是国际金融贸易中心,被评为〝全球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地区,金融体系稳定,并没有外汇及现金提存限制,资金可自由进出香港,投资者在资金调动上方便、快捷.

2.法律政制香港的法律和政制制度令人充满信心,具有独立的行政、立法、司法和终审的机关和权利。香港人享有高度自由及个人保障,加上严明的法律制度和清廉高效行政,令港人及国际社会充满信心.

3.商机处处香港是出名的自由贸易市场,营商税率偏低,众多货品皆不用缴纳稅款,是享负盛名的购物天堂,为来港营商者带来无限商机.

4.社会褔利香港没有生育限制(特区首长更鼓励港人多生育) —在香港出生的小孩即可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医疗和社会褔利体制完善,港人可得到全面性的医疗及生活保障.

5.教育制度香港着重培育人才,实行十二年免费教育,2009 年起全港中、小学将逐步实施小班教学,使学童更容易学习知识。各大、中、小学皆具国际级标准,中、英语教学,师资优良。学生能具备国际视野及前瞻性,在全球商业竞争中发挥作用。学生更可直接升读欧洲、美国、加拿大的高等学府.

6.交通方便香港基建及交通道路网络完善,拥有世界知名的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正式落实兴建,直接接驳国內高速道路及铁路网,直達全国各省市,往返国內及世界各地更加极之方便、快捷。香港特別行政区护照更可获免签证前往多达近140个国家,經商、留學及旅遊方便快捷.

7.治安良好香港为世界闻名,治安良好之国际城市,罪案发生率极低,令人居住安心.

 

香港投资居留计划适用于以下人士

外国国籍人士

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门特区居民

台湾居民

 

办理香港投资居留必须符合以下准则:

1. 主申请人士必须年满18

2. 在递交申请书前的两年,已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净资产,(包括房地产,股票,银行存款等)并且尚保持一定的资金作为安家费用,不少于50万港币

3. 中国籍并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由本公司负责代办)

4.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方没有违法纪录

5. 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6个月内,或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在香港特区政府认可之投资资产类别,如股票,基金,房地产,港元存款证,债券,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等

 

注意:
1、家庭是指申请人及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18岁以上子女可特殊予以考虑。
2
、身份证每两年续证一次,所投资之金额不可离境或作不符合规定的转卖。(所投资如有亏损,不会影响其居留权。)
3
、七年后成为永久居民后所投资金额可自由调走。
4
、中国人士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可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5、投资者须要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于下列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        房地产
投资者可投资于本港的商用、工业或住宅物业,包括土地和楼花。根据计划来港居留而购买的物业,数目不限。

*        金融资产
(A)
         ----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B)
         ----以港元为单位。
(C)
存 款 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
(D)
后偿债项----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条例》发行,并以港元为单位的后偿债项。
(E)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CIS)